《关于印发<包头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5-12-15
来源:包头市民政局

一、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无人认领遗体的界定

办法明确无人认领遗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遗体;二是姓名、身份信息清楚,但联系不到其亲属、组织(单位)或被亲属、组织(单位)遗弃的或亲属、组织(单位)拒不办理火化手续,无法火化的遗体。这一界定清晰涵盖了实际中可能出现的无人认领遗体类型,为后续处置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对象范围。

(二)部门职责分工

1. 公安部门:负责姓名不详、身份不明及非正常死亡无人认领遗体的DNA生物检材提取、指纹采集、遗书笔记存档等身份核查工作;对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勘验和调查,出具《死亡证明》《遗体交接登记表》《遗体处置通知书》等相关证明;通知殡仪馆接运和保存遗体,并调查核实可能查清身份的遗体信息并通知家属认领。

2.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签发《死亡证明》,对在本机构死亡的无人认领遗体,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出具《遗体交接登记表》,通知殡仪馆接运和保存遗体,并指派专人签署遗体交接手续;告知被遗弃遗体亲属、组织(单位)相关责任。

3. 民政部门:统筹协调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工作;会同民族宗教、公安部门处置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无人认领遗体;会同公安、外事、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处置涉外、涉港澳台无人认领遗体;保障殡葬服务单位的正常运作。

4. 财政部门:将无人认领遗体相关处置费用纳入市和旗县区财政预算,保障处置工作的经费需求,由各遗体送存单位(主管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后支付给殡仪馆。

(三)遗体处置流程

1. 接运与保存:非正常死亡无人认领遗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运和保存;医疗机构死亡的无人认领遗体,由医疗机构通知殡仪馆接运和保存,殡仪馆凭《死亡证明》或《遗体交接登记表》接运遗体。因案情需要保存遗体的,殡仪馆凭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冷藏期限延长申请》延期保留。

2. 公告:无人认领遗体由送存单位发布公告,公告期为90日。对于因历史原因已在殡仪馆存放的无人认领遗体,由公安、卫健、民政联合发布公告,公告期同样为90日。

3. 火化: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或认领人拒不办理火化手续的,由送存单位办理《遗体处置通知书》等火化手续,殡仪馆凭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处置通知书》进行火化。

4. 骨灰保留:无人认领遗体火化后,骨灰自火化之日起保留2年。在骨灰保留期间如有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认领的,殡殓处置费用由认领者负责;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置。

(四)特殊情况处置

1. 少数民族遗体:对政策允许土葬的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的明确身份但无人认领遗体,由民政部门会同民族宗教、公安部门按有关民族政策处置,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2. 涉外、涉港澳台遗体: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外事、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按有关政策处置,确保处置工作符合国家的外事和港澳台政策。

3. 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遗体: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置,保障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4. 无需公告的情形:正常死亡遗体,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以书面、电话录音或视频录像等方式明确表示放弃认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殡仪馆可以直接对遗体进行处置,提高处置效率。

二、政策亮点

(一)流程规范化

办法对无人认领遗体的接运、保存、公告、火化、骨灰保留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处置流程。特别是对不同来源(非正常死亡、医疗机构死亡)、不同类型(身份不明、被遗弃)的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置流程进行了细化,避免了因流程不清晰导致的处置混乱问题。

(二)部门协作紧密

明确了公安、民政、卫健、财政等多个部门在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例如,在身份核查、遗体交接、公告发布、特殊遗体处置等环节,都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或相互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处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人文关怀体现

办法在注重处置工作规范性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一方面,对有可能查清身份和通知家属认领的遗体,公安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认领,最大限度地保障家属的知情权和认领权;另一方面,对少数民族遗体的处置尊重其民族习俗,对骨灰保留2年等待认领,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

(四)经费保障到位

将无人认领遗体相关处置费用纳入市和旗县区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保障经费需求,确保了处置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避免了因经费问题导致遗体无法及时处置的情况发生。同时,明确了认领者在骨灰保留期间认领时需承担殡殓处置费用,也体现了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三、实施意义

(一)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无人认领遗体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置,容易滋生细菌、传播疾病,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本办法的实施,规范了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置流程,确保遗体能够及时接运、保存、火化,有效防范了公共卫生风险。

(二)促进殡葬管理规范化

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处置流程,进一步加强了包头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推动了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助于解决以往殡葬管理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提高殡葬管理水平。

(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办法的实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逝者家属的认领权和知情权,对逝者也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同时,通过规范处置行为,防止了侵害逝者权益的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办法的实施,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助于提升包头市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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