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58号建议的答复
袁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23年推进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建设,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669个,其中:养老机构64个,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10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56个,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站245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设置各类养老床位数约1.61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1.0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近30张,月入住养老机构人数近6000人,入住率近60%。
一、政策体系创制情况
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办法》、《包头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包头市关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方案》及《包头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从发展规划、土地保障、资金补助、服务补贴、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对新建和改扩建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5000元/床和2000元/床的建设补贴(自治区对新建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6000元/床、改建按自有和租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4000元/床和2000元/床),床位运营给予100元/床补贴(自治区按照等级标准分别给予100—300元/床.月床位运营补贴);每个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给予20万元建设补贴;建设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街道级、350—1000平米的社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分别给予40万元和20万元的建设补贴。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情况
(一)居家养老服务情况。依托包头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旅居等各项服务,价格低于市场价。特别是2020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构建了一刻钟为老便民服务圈,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智慧养老服务网点,建立了老年人基本情况和养老需求动态管理数据库,为居家老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居家养老服务。
(二)社区养老服务情况。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根据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已建成可提供助洁、助医、助行、助餐、助急、助浴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56个,其中1000㎡以上街道级的54个,350㎡以上1000㎡以下社区级的202个,90%以上的社区建成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完成了自治区的建设任务,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形成了青山区“老少乐园”、东河区“老小福园”、昆区“老少康育园”等一区一品的服务格局,所有的服务场所都由旗县区政府免费提供社会力量运营。
(三)智慧养老服务情况。我市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建成运营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夯实市、旗县区、街道、社区四级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将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把养老服务需求方、供给方、监督方有效统筹,实现政务、服务、监管“三位一体”服务体系,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体与虚拟相融合,为全市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养老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总书记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的重要指示,汇聚“爱包头、作贡献”强大正能量,坚持发展为民发展惠民,牢固树立高点对标、奋发进取意识和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有解思维,集思广益,为高质量发展“一老一小”等民生事业注入新动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动连同。强化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属地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作用,加强协同配合,以“整合+扩充”为原则,着力补足老旧小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二)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设计规划。各旗县区政府要会同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将配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城市更新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土地、房屋产权、消防验收等问题,以便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或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速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运营。各旗县区政府可通过购置、改建、置换等方式,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满足老旧小区内老年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扶持、引进家政、物业、养老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家政+养老”、“物业+养老”、“机构+居家社区”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形成多元参与、优势互补的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一步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使用率,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加速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各级民政部门要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夯实市、旗县区、街道、社区四级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把养老机构及社会组织的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家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体与虚拟相融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养老服务。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在医养康养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优势,组织推进医疗机构与附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畅通绿色通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助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建议财政部门将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领撬动养老消费市场的形成。各旗县区要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运营补贴扶持政策,助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发展。
单位名称:包头市民政局
答复日期: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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