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新建道路命名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切实带着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情怀,为我市的城市发展着想。现就我市道路的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命名城区道路共462条,其中,街或大街59条,路或大路207条,道或大道120条,巷76条。
我市道路命名主要依据2022年国务院新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道路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钢铁大街,“钢铁”是专名,“大街”是通名)。通名主要依据《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道路红线为40米以上称为街或大街,道路红线为30至40(不含40)米称为路或大路,道路红线为22至30(不含30)米称为道或大道,其他街坊、小区的区间道路称为巷。
我市道路名称主要分为五类,一是体现老包头特点的地名,主要集中在东河区。比如:西脑包大街、南门外大街、牛桥街、石桥街等。二是体现包头历史建设印记的地名,主要集中在昆区和青山区。比如:钢铁大街、团结大街、友谊大街、建设路等。三是体现包头经济发展特点的地名,主要集中在稀土高新区。比如:稀土大街、创业大街、腾飞大街、红旗大街等。四是体现所在地理位置的地名。比如:万水泉大街、共青大道、转龙藏大街、纺织道等。五是围绕学校和居民生活区命名的道路,比如:致远路、明德路、育才路、幸福路、康乐道、民馨路等。
二、近年来道路命名更名情况
我市地名命名、更名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要求,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的程序开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开发区、园区、棚户改造区、新都市区道路应运而生,2009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先后对市区251条新建道路进行了命名。
一是2009年至2013年城区命名道路69条,其中为彰显高新区产业美好前景,集中命名了腾飞大街等31条新建道路;体现主体功能定位的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命名了装备大道等16条道路;体现主旨特色的包头职业教育园区命名了希望大道等17条道路;其他新建道路命名了5条。
二是2015年根据东河区北梁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为体现老包头记忆,同时寓意美好安居生活,对北梁新区(安置区)民生大街等16条新建道路进行了命名。
三是2017年根据新都市区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为体现民族文化、包头特色,寓意开创新都市区新纪元、祥瑞和谐、政事通达的美好愿景,对世纪大道、开元大街等41条道路进行了命名,达到了体现政务功能、彰显民族文化、雅俗共赏的效果。
四是2019年至2020年对青山区、稀土高新区新建道路,因道路所在位置而命名为纺织道、涌泉路等11条道路。
五是2022年本着尊重包头历史、风俗文化和群众意见,反映时代特征和自然地理特征;一地一名,名实相符,各类派生地名与主地名相协调,既有实用功能,又体现出新的一年,包头奋起直追、赶超跨越,真抓实干的精神原则。对全市114条道路进行了命名。如保留老地名“广盛路”“牛桥街”“文曲巷”“文十字巷”“通和路”等。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道路命名、更名由民政负责,已命名或更名道路的路名标识牌设立与维护工作由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设立与管理由市交警支队负责。一是道路标志设置与道路命名存在不同步的现象。如:2017年3月20日对新都市区41条道路进行了命名工作,其中就包括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经一路”已命名为“开元大街”;二是有已命名道路与道路标识牌不相符的现象。如:2009年9月4日对青山区青东路以东,北起兵工路南至金阳道的道路命名为阳光路,而道路标牌设为青东东路、东起赛汗路西至民主路的道路命名为金阳道,而道路标牌设为蒙牛路。您提到的“胜利路”、“公园路”我市标准地名库中只有东河区有,分别为东起和平路西至新兴大街,北起环城路南至站北路。
三、下一步工作
协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历求道路在建设的同时相关地区拿出命名的意见,及时上报政府审批,确保全市道路有路就有名,有名就有道路标牌和交通指示牌。
感谢海峰代表对我市民政事业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单位名称:包头市民政局
答复日期: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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