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包头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包双随机办函[2023]3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和《包头市民政局职责权力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
包头市民政局
二、检查领域
(一)社会组织
1.抽查时间:2023年3月至11月底
2.抽查类别:社会组织活动行为行政检查
3.抽查对象: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4.抽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市级社会团体15家、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
5.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6.抽查重点:检查未及时参加年检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超章程活动、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从事经营性活动、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混乱等情况
(二)养老机构
1.抽查时间:2023年3月至11月底
2.抽查类别: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检查
3.抽查对象: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依托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4.抽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5.抽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养老机构一般检查事项清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
6.抽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养老护理员培训、老年人生活及活动区域禁止吸烟情况、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况
三、检查结果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检查结果在市场监管局统一公示或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包头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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