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 2021-12-08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制定《包头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要求,强化措施,推进落实。

(二)依法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1.落实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优化民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自治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制定《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提升民政窗口服务水平。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领域“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和规范,指导包头银行业协会减收会费132.6万元,降幅40.43%;指导包头市保险行业协会修订《包头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办法》,在调整后的基础上降低25%,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全力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广全程帮办、容缺预审、年检材料“一门受理”、免交财务审计报告等便利化措施,为群众、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开发使用“指尖办”“网上办”社会救助系统,为困难群众提供了足不出户、简便易行的自助申请低保渠道,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进度查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达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效果,打通了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社会救助服务更及时、更便捷、更高效。五是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印发《包头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包头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包头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等。通过专项清理的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制度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落实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集体审议决定和合法性审查等规范程序环节。截止目前,完成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9件合同和内部制度、3件园区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对上报市政府请示报告类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共31件。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市民政本级3件(现已全部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对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件(继续有效15件,需要修订1件);本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5件,废止1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至少两名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参与执法,并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执法约谈和实地调查全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凡涉及责令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等重大执法决定采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方式。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对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组织新一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截至2021年底,民政局机关已有24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清退2人。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建立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机制,推动提升公开质量。二是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及提案,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参检社会组织签订《包头市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和诚信自律承诺书》,积极倡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内部治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规范联合惩戒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时效性,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矛盾,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不压件,及时转办信访件,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信访事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多措并举落实普法责任制

1.开展宪法、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将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及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答题测试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民政系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讲等系列活动,对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系统、认真、全面的学习,使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民法典在民政领域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利用重大节假日、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网站宣传、上线包头广播电视台《现场说法》《法制第一线》《行风热线》等专题节目的方式,广泛宣传殡葬、婚姻、社会组织、基层政权、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提高民政法律法规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司法局等部门对全市“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法治培训。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

4.持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包头市民政局“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包头市民政局“八五”普法考评细则》,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努力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推进民政领域重点立法。推动《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三是加强民政自身队伍建设,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用民政法律法规来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行政审批、行政程序、行政处罚法定化,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追责有据可依,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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