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 2020-12-21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

一、《实施方案》印发的背景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按照民政部印发的《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89号)精神,包头市被列入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14个试点地区之一。为拓宽儿童救助保护渠道,快捷有效救助儿童,保障儿童群体权益,做好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工作,我市印发《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工作目标

开通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通过热线联动全市儿童救助保护相关部门,方便快捷有效救助儿童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等问题,建立高效、系统的儿童保护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不断提升我市儿童保护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三、热线主要服务内容

全市儿童救助保护热线主要提供五类服务。一是政策咨询服务。主要是通过儿童救助保护信息知识库,为公众提供儿童救助保护相关的政策和服务咨询;对依据知识库不能解答的问题,转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答。二是儿童生活困难求助受理及帮扶转介。及时受理记录群众反映的儿童救助急难事项,转交相关部门,做好事项进度跟踪和事后告知、跟踪督办、回复服务。三是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的处置。对公众反映的对儿童构成身心伤害、侵害儿童权益的事项,加强应急处置和转介处置,做好事项进度跟踪和事后告知、回复等服务。四是关爱服务。对热线反映的由于家庭监护缺失、遭受家庭创伤、受到侵害等原因需要线下给予帮扶服务的儿童,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力量,提供专业关爱服务。五是其他儿童需要救助保护的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打造服务流程闭环化、服务体系网络化、资源链接高效化、系统功能智能化的“一站式”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综合平台。二是建立12349”平台之间区块协同、各相关部门之间横向协同、市、旗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纵向协同、以及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四个协同工作机制,提升热线快速响应能力,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服务功效。三是构建服务体系。明确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热线运营、管理和监督工作;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民政部门、各级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为成员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吸纳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的儿童服务类的社会组织以及组建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四是加强数据建设建立儿童救助保护知识库热线服务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平台数据的分析研究。五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热线运行流程,建立信息管理、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保障

为保证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运行顺畅,切实发挥作用,从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未保中心、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社会组织等形成合力方面明确对热线运行工作的保障。提出要加大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凡在推进、运行“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工作过程中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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