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殡仪馆 2019年财政“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资金使用效果自评报告

发文时间: 2020-09-15 资料来源: 规划财务科

按照《包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馆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主体包头市殡仪馆,市财政支出项目主要内容: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2014年包头市政府取消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征收。详见《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4年18号)。

(二)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预算:

2、资金组成:员工工资、火化用柴油费、火化用电费、运尸车辆燃油费、员工社保费和公积金及职业年金、员工伤残抚恤金、馆属万青陵园电费。

3、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度,包头市财政局分期给我馆拨入“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共计1,48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计支出14,229,855.40元,结余620,144.60元。支出主要用于与基本殡葬服务相关的项目,其中:支付员工工资9,407,757.80元、购买火化用柴油1,506,648.86元、支付火化用电费665,147.40元、支付运尸车辆燃油费419,943.81元、支付员工社保费和公积金及职业年金2,162,281.49元、支付员工伤残抚恤金62,291元、支付馆属万青陵园电费5,785.04元。

(三)绩效目标:包头市殡仪馆承担着全市城区及周边地区死亡遗体的拉运、冷藏、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服务业务。通过市政府实行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减免广大丧户遗体拉运、冷藏、火化以及骨灰寄存费用,让人民群众在殡葬改革中获得更多的获得感。

二、评价工作简述

(一)基本情况:包头市殡仪馆承担着全市城区及周边地区死亡遗体的拉运、冷藏、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服务业务。

(二)评价组织实施:市殡仪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2019年度,包头市财政局分期给我馆拨入“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经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调查了解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组织项目内审,查验相关工作资料,深入丧户中开展殡葬服务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1、目标明确性分析: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项目目标明确。

2、目标合理性分析: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项目设置合理,符合政府惠民政策及为民服务的形势。

3、目标细化程度分析: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后,通过财政支付弥补殡仪馆正常运转。

(二)项目绩效控制评价分析

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我市殡仪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自我评价优秀。

(三)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四、评价结论

包头市殡仪馆承担着全市城区及周边地区死亡遗体的拉运、冷藏、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服务业务。通过市政府实行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广大丧户遗体拉运、冷藏、火化以及骨灰寄存得到了减免,职工工资得以保障,殡仪馆的日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人民群众在殡葬改革中获得了更多的获得感。

五、问题及建议

我们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率性、效益性。预算执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资金安排合理,达到了预期效果。由于殡葬工作是全市性的工作,面多线广,投入大,要求高,我市的殡葬服务专项经费投入不足,资金缺口比较大,导致有些工作开展相对滞后。我们建议增加停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弥补支出经费,进一步加大殡葬服务建设力度,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19年度)(殡仪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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