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文时间: 2019-09-24 资料来源: 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一、基本情况

2018年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市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635万元;市本级拨付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600.3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19年4月5日收到《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沟通对接,尽快收集相关资料做好绩效自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过程

对此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由负责重度残疾护理补助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亲自参与自评工作。

(三)分析评价

分析评价采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数据精准,禁止弄虚作假的工作方法和原则。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治区和市本级安排下达的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切实减轻了因重度残疾护理造成的负担。社会效益和政策效益明显。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12月8日,内财社〔2017〕1963号中提前下达2018年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445万元;2018年6月29日,内财社〔2018〕807号中下达2018年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第二批)19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市本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包财社〔2017〕1285号中提前下达2018年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445万元;2018年3月1日,包财社〔2018〕135号中下达2018年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172.1万元。2018年6月28日,包财社〔2018〕468号中下达2018年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618.2万元。共计1235.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先由社会救助科按照现享重度残疾人对象人数和标准测算提出初步分配意见,经请示分管局长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会商市财政局下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城镇低保标准提高20元/月,达到100元/月。全市享受重度残疾护理补助资金对象19812人,支出补助资金1235.3万元

五、绩效目标考评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个别旗县区由于财政拨款不及时、一卡通对接支付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未能按时发放。

下一步,指导、督促旗县区民政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加大沟通力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按时发放。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18年度)重度残疾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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