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关于2021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 2022-05-23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2021年自治区拨付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660万元,我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业务科室提出初步分配建议,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建议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后,我局在民政网站上对此资金的分配情况进行了公示。近期正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收到自治区拨付我市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660万元,其中包含民政事业费397万元、社福利款5309万元、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贴175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203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资助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等指标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有关人员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结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业务科室提出初步分配建议,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建议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截止目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申请、批准、拨付到各旗县区及本级用于资助福利性、公益性服务项目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项目安排落实情况

1.民政事业费397万元,主要包含民政信息管理经费10万元,社会救助统筹经费49万元,婚俗改革经费27万元,社区居委会建设166万元以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145万元。内财社2021365号文件下达民政信息管理经费10万元;内财社2021764号下达社会救助统筹经费49万元;内财社2021784号下达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145万元;内财社2021363号下达社区居委会建设166万元内财社2021793号下达婚俗改革资金27万元。

2.社会福利款5309万元,主要包含高龄津贴4644万元、文革“三民”生活补助资金393万元、2021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治理散埋乱葬)54万元2021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基本服务补助)18万元、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200万元内财社〔20201626文件提前下达2021年高龄津贴资金2759万元,内财社〔2021310文件下达2021第二批高龄津贴资金1885万元,共计4644万元内财社〔20201627内财社〔2021325号文件,分别下拨我市自治区匹配文革“三民”生活补助资金298万元154万元,收回59万元,下达共计393万元;内财社2021402号下达2021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54万元内财社20201628号下达2021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18万元内财社2021798号下达2021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200万元。

3.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贴1751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贴534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121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内财社〔20201625号),下达资金1216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内财社〔2021329号),下达资金535万元。共计1751万元。

4.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203万元,其中包含城乡低保、特困、临时、孤儿、流浪乞讨。内财社〔20201569号中提前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559万元内财社〔2021311号下达202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1096万元内财社〔20211096号下达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内财社〔20211097号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12万元;内财社〔20211095号中下达照护护理资金136万元

、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城镇低保标准提高45/月,达到795/月;农村牧区低保提高400元/年,达到7044元/年;特困供养中城镇特困供养标准1695/月、农村牧区特困供养标准10600/年。均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报送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8号)要求。殡葬减免“六类人员”殡葬服务费人次130人,减免“无名尸、福利院死亡”殡葬服务费人数13人。2021年我市共文革“三民”人员809发放补贴393万元2021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共计68569人,其中,80—99周岁老年68511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58人。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全市共为908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全市共为2146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发生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质量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逐年提高。高龄津贴补贴实施普惠制度,提升了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我市实现了文革“三民”人员全覆盖。                 

3.时效指标

在收到自治区补助资金后,积极与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民生资金大部分旗县区都能够按月发放,并且10前发放到位,部分旗县区按季度发放,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发放到位。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包头市民政局项目均属国家公益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分析。

2.社会效益

建设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项目,加快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高龄津贴的发放有助于民政部门维护和保障高龄老年人的基本权益,有助于保障特殊群体的相关权益,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残疾人生活水平逐年提升。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的基本生活。

3.可持续影响

一般公共预算各项目的实施,是包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是惠民生的“民生工程”,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发挥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骨干作用。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调研和走访,群众对各项目的满意度高达100%。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部正在实施推进中,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不快,影响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使用效果。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实现其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包头市民政局

                             2022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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