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2020年度第一批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分配情况公告

发文时间: 2020-09-07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公益、社会工作以及相关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审核同意,我市2020第一批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孤儿、社会公益等5个项目,合计716.44万元现将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推动全市养老机构发展,促进养老床位的增加和服务设施的完善,提升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等文件要求,投入301.44万元用于2020上半年养老机构运营床位补贴,投入20万元用于在青山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

二、儿童福利类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儿童福利体系的健全完善,按照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及民政厅的相关工作要求,安排市本级福彩公益金30万元,补助青山区、东河区、达茂旗各10万元,用于旗县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基层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及设备购置、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购买等工作,开展儿童福利体系示范项目试点建设。

三、社会公益类资金使用情况

为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投入45万元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主要用于生态墓葬建设补贴,对在2019年建成生态安葬的各公墓进行奖补。

四、社会工作类资金使用情况

规范社会组织性建设,保证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与健康发展。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 39号令)等一系列评估文件和各类型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框架,投入20万元用于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五、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为尽快推进我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相关社会福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投入300万元用于市民政福利园区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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