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商业银行的通知
各商业银行包头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4〕99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银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商业银行的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人力资源、网点分布等要素,在全市范围内遴选。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账户管理:为养老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养老服务费、押金、会员费等预收费资金,并根据三方存管协议履行资金存管义务。
资金监管:实时监控专用存款账户资金流向,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股权、证券、债券、期货等投资及借贷、不动产等领域。
信息报送:定期向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的收支、结余等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系统对接:具备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对接的条件,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方便监管部门对预收费资金进行监测预警。
应急处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在养老机构出现停业、歇业等突发情况时,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资金清算和老年人退费等工作。
三、银行资格要求
1.依法在包头市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具备完善的资金存管技术系统,能够实现与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实现信息对接和动态监管;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符合养老机构需求的存管服务方案,包括资金划转、对账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2026年3月17日),通过包头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告。
(二)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3月31日)
1.包头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商业银行报名表(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服务优势、对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理解和规划等);
2.资金存管服务方案(含技术系统说明、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
3.营业执照正副本、金融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风险控制报告;
6.相关业务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7.其他证明符合资格的材料。
(三)综合评审(2026年4月上旬),由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重点考察资质、技术能力、服务方案及社会评价,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实地走访等。
(四)公示与签约(2026年4月中旬),公示遴选结果(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包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地址: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办公大楼三楼D326;联系人:王瑞;电话:0472-5618604)。
(二)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btsmzjylfwk@163.com。邮件主题和邮寄信封上请注明 “包头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银行报名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存管银行需配合民政部门定期开展资金监管检查,并按要求报送数据;
(二)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政策咨询: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杨雅娟 (电话:0472-5618623)。
包头市民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
包头金融监管分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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