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宏德公益协会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五)

发文时间: 2026-03-10 资料来源: 包头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张小娥,女,1973年2月8日生,汉族,群众,高中,自由职业,拟任包头市宏德公益协会法人。

2.张萌哲,女,2002年12月9日生,汉族,群众,本科,自由职业,拟任包头市宏德公益协会会长。

3.李明艳,女,1967年1月26日生,汉族,中共党员,中专,自由职业,拟任包头市宏德公益协会副会长。

4.孙嘉,女,1997年6月8日生,汉族,群众,大专,自由职业,拟任包头市宏德公益协会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3月1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包头市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楼D0325房间(邮编:014060);联系电话:0472-6668598,6668595;信箱:btsgj_180306@163.com。 


                                                     中共包头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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