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引请查收~

发文时间: 2023-12-16 资料来源: 社会组织党建办、社会组织管理局

社会组织注意啦!

年度检查工作指引请查收

哪些单位需要年度检查?

检查内容具体有哪些?

都为大家梳理好了

一起来看看吧~


年检对象

凡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上一年度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年检内容

1.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内部建设情况;

3.党组织建设情况;

4.业务活动情况;

5.财务管理情况;

6.人员管理情况;

7.参与社会服务情况;

8.接受监督管理情况等。


年检材料

1党建材料:

●xxxx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一式四份);

●xxxx年党建工作总结和xxxx年党建工作计划;

●社会组织党员名单;

●党组织批复文件或依托挂靠批复文件(复印件);

●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社会组织章程;

●包头市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和诚信自律承诺书。

2业务材料:

(1)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网上填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纸制版到业务主管单位盖章,脱钩或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无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直接带纸质版即可);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

●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只提供副本原件,如过期需提交正、副本原件);

●上年度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开户行查询打印);

●税务登记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1.领取过纸质版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社会组织,需带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领购簿及未审核过的会费票据(未使用完的也须接受检查)。

2.上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整改情况报告。收到上年度年检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的社会团体,要按照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的要求报送整改报告或改正情况。

3.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工作需要,民政局可要求社会组织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2)非民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网上填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纸制版到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

●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只提供副本原件,如过期需提交正、副本原件);

●上年度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开户行查询打印);

●税务登记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1.上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整改情况报告。收到上年度年检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按照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的要求报送整改报告或改正情况。

2.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工作需要,民政局可要求社会组织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年检时间和程序

年检时间

按照当年发布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报送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完成。

年检程序

(一)年度工作报告填报

参检社会组织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6.113.102.50:8089/sonm/net),在登录窗口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选择菜单栏中的“年检”业务,点击“网上填报”,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

(二)网上审查

网上预审合格后,社会组织打印纸质年度报告书。其中,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报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或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打印一式二份,直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检查。

(三)社会组织上级(或依托挂靠)党组织审查

按要求准备社会组织党建材料(见“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办的材料”)报送社会组织上级(或依托挂靠)党组织审查通过,并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上盖章。

(四)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初审(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除外),在《年度工作报告书》年检初审意见页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印鉴。

(五)社会组织党建办审查

社会组织党建办依据年检审查标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加盖印鉴。

(六)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市民政局依据年检审查标准和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建办的初审意见作出年检结论,并在法人登记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社会组织党建办:5618597

社会组织管理局:561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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