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2-01-30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务公开制度要求,由包头市民政局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情况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主楼三区D区,邮编:014010,电话:56186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回应让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公开政务信息共1570其中,工作动态534条。公开方式以包头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主,同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市人民政府网站、自治区民政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择优推荐至中国社会报、学习强国包头学习平台等媒体。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相关内容,本年度未接到公开申请,未发生投诉举报等问题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包头市民政局无此类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局网站来信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满足服务对象诉求。及时响应上级重大信息的转载报道,及时转载国务院信息、党中央重要政策文件信息,今年开辟“党史学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展示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链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5.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保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科室负责人审核、信息员编辑的多级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印发《包头市民政信息宣传工作考暂行办法》,成立市民政局信息宣传报道小组,建立专职信息员制度、特约信息员队伍,开展民政信息员培训,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效率。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印发《包头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照市委网信办关于政务新媒体等要求,对市民政局微信群、局系统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汇总统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包头市民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已办理12件,办复率100%;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8件,已办理18件,办复率100%。我局对30件建议提案进行分析梳理,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区划地名管理、社会救助工作以及困境儿童救助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2022年,市民政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有力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素养,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广泛宣传普及民政政策法规、便民政策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对民政工作认知度,着力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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