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领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专题听取了包头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指导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治培训、宣讲重要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宣讲10余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次,并邀请市司法局和民政厅业务处室专业人员开展业务领域政策法规和行政综合执法专题培训2次,协办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政策法规培训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一是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梳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容缺办理”事项4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7项;市区两级民政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项;市本级保留证明事项18项;进驻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事项26项。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时,对现行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工作实际提前梳理完善,为后续进行动态调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民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要求,对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未发现现行政策文件中有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对新出台政策文件防止制定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在市民政局官网设立“便民惠企政策专区”“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推动包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栏,发布《包头市社会救助“一件事”实施方案》,链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信息和各部门动态,并通过“包头民政”公众号宣传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惠民惠企政策20余篇。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以打造“一路(鹿)相伴 包你温暖”社会救助品牌为契机,推行“社会智慧救助”APP码上通,依托“二维码”跳转小程序实现“码上知、码上办”;打造“社会组织码上知”,推动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持续简化优化社会组织事项办理流程,提供精准“导航指引”。
(二)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按照《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包人常发〔2024〕4号)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科学稳慎开展地方性法规修正工作,在《包头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增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等相关内容。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共制定3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程序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核等流程,印发后及时通过官网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进行了文件报备。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对9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提出废止或失效清理意见。按照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及时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1件,以市民政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件。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监督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引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请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今年以来,已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100余份,形成部门审核+顾问意见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合法化水平。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主办10件、分办7件、协办2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通过官网和公众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局长信箱、黄河云平台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答复群众留言等近40条。
三是依法履行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预决算、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和行政确认等信息。依法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件(其中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按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信息。
四是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在局系统部署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展播“诚信包头 你我共筑”宣传片、学习座谈等近10场次。“十公示”信息报送及时率100%。对15名新录用和调任工作人员发函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关于2023年度包头市本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通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3年)》,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应邀为全市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负责人培训班围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专题辅导。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及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增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至少2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并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执法约谈和实地调查全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
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线上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学习;举办了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就“行政执法流程与案卷整理规范”进行专题辅导;邀请民政厅业务处室负责人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并就民政各领域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进行讲解和实务指导。印发了《关于学习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供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汲取典型案例意义,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质效。
三是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今年以来,重点强化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监管,通过部门内部联合检查和跨部门联合市场局、体育局、消防救援支队检查的方式对49个民政领域监管对象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并及时将相关检查结果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对外公布,实现执法检查联合、检查结果互认。对3家慈善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取缔了美“全中国归主合一读经小组”、“改革宗(福州改革宗)教会”、“天人合一”非法宗教组织。
(五)多措并举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坚持“干什么、学什么”,制定《民政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清单》,推动干部懂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等公共法律知识。
二是各业务科室在业务工作中嵌入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依托民政领域各类主题活动和“民政干部讲坛”专题讲座契机,发挥各级未保机构等阵地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在第九个“慈善日”、“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庆六一、“敬老月”等主题活动契机,在现场设置普法宣传专区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慈善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涉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知识。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虽有25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人员,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行政执法实践经验欠缺、面对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应对不足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相对固定,缺乏在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方面专业性、系统性学习培训,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二)民政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联动需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往往涉及多部门协同配合,同时,民政监管领域涉及其他部门专业性执法事项较多,需要对发现线索移送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进执法,部门间对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等沟通协调需要进一步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构建相互配合联动的高效执法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按照《民政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清单》通过集中+自学的学习方式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同时,进一步丰富普法活动形式,将当前正在组建成立的“包头市民政局普法志愿服务队”与社区包联志愿服务、局系统各类重大活动、仪式相结合开展嵌入式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公共法律知识和民政业务领域政策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和民政政策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
(二)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化、合法化水平。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作用,为民政领域咨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专业能力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专项辅导。同时,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公众,通过多种监督途径接收社会公众监督,提升民政工作质效,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进一步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提前主动介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导,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按要求实时更新相关系统,坚持与有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及时将涉及其他部门处置相关违法线索进行移送,推动形成高效联动的监管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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