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救助提标资金已补发完毕,惠及3万余名困难群众

发文时间: 2023-06-13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增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近日,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2023年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再次提高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提高42元,从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882元;农村牧区低保提高32元,从每人每月629元提高至661元。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要求旗县区于2023年6月10日前按照新的标准将上半年资金补发完毕。

截至目前,全市各旗县区已完成提标资金补发,共为21463户35206名城乡低保对象补发提标资金约558万元。7月份开始,各旗县区将按照新标准按月发放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3年低保提标后,我市实现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连续七年七连增,保障水平处于自治区中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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