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拨440万元补助资金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文时间: 2022-12-16
资料来源: 社会救助科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12月15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40万元,确保年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此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旗县区加大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各旗县区要按照“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原则,妥善高效解决城乡群众、低保边缘群体突发性、紧迫性、暂时性生活困难问题;要对重点保障对象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要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要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变化,及时落实价格临时补贴等有关政策;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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