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救助提标资金及时足额 发放到位

发文时间: 2022-06-16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困难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2022年包头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旗县区已在6月10日前将社会救助标准提标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共为28744名城乡低保对象补发资金640万元,为1640名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补发照料护理费7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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