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完成2019年城乡低保对象 提标金发放工作

发文时间: 2019-07-02 资料来源: 达茂联合旗民政局办公室

根据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等民生标准的通知》(包民发【201943号)文件精神,我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一月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710元,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提高340元,达到每人每年6040元。截止目前我旗发放1--6月份城镇低保提标资金77880元,农牧区提标资金273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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