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 2021-11-22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

一、包头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二、为何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是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评估的发展方向。社会组织评估对推动政府监管方式改革,提高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能力和丰富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供了依据。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和评估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迫切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评估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三、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意义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淡化社会组织评估的行政色彩。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将过去由民政部门直接操作的评估工作交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使各级民政部门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有限精力更多地投入宏观管理和政策创制工作中。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利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第三方评估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有效方式,可以帮助政府减轻行政负担,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角色转型。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增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公信力。从目前实践看,将评估工作转移给第三方,是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重要体现。一方面,通过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使评估结果更具专业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过程、结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可以增强公众对社会组织的关注,在加强社会对社会组织监督的同时,激发社会组织自身不断解决问题、稳步提高的动力。

四、哪些类型的组织可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

指导意见明确了承担社会组织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具备四方面资质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估人才队伍,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硬性资质是从事社会组织评估的最低要求,人才队伍、管理水平、社会信誉情况等软性资质则决定了该机构是否拥有足够的能力、评估的专业认可度以及结果的权威性。对于哪些类型的组织能够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指导意见提出,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场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等多种类型的专业机构。

五、评估工作经费如何保障

根据指导意见,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费用。评估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管理工作的延伸。从全国情况看,各地民政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基本落实了评估经费,保障了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此次指导意见提出,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第三方评估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除此之外,由于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属于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将第三方评估支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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