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 2020-12-02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

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1.落实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落实《2020包头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下达后,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进行专项部署,并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承担的法治政府考评指标及时分解,建立台账,确保每项指标责任到科室,相关责任科室认真对照台账指标,强化措施,推进落实。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上报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包头市民政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包头市民政局“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到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民政普法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立足新时代、找准着力点、推进新实践。推动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包头市民政局2020年普法学习计划安排表》,利用重大节假日、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网站宣传、上线法制宣传栏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殡葬、婚姻、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参加《行风热线》现场说法《法治第一线》栏目宣传了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民政法律法规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和落实好我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一是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包头市政府本级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包府发〔202035号),《包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市级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包头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目录(2020版)》报审及对外公布工作。二是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按规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10项三是按照地级市派出机构(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项应由该派出机构对应的民政部门承接办理,地级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做好赋码移交及指导监督工作。将稀土高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审批职能下放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实施“三集中四到位”紧紧围绕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好营商环境落实工作,压减时限流程,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已进驻19项审批服务项目全部在大厅一站式办理,窗口设置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向、审批流程,进驻事项无任何收费项目。为提高办事效率,进行流程再造,由原来的登记、受理、审核、批准、发证5个环节简化为受理、审批2个环节,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活动备案审核工作审批办理由30-10工作日缩短为10-5个工作日实现了网上办和一次办。二是建立“容缺预审”机制,为社会组织行承诺告知制规定具备基本审批条件且申请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条件和申请材料欠缺,审批部门先行受理、审查,申请人在做出承诺且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的条件和材料后,审批部门再作出审批决定。三是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取消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只需提供银行流水即可年检。开展了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共有528家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其中,市本级社会团体299家,社会服务机构229家,年检率达到51%。四是行公建民营制度,完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吸引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落地包头。通过民政网站和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宣传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落实了高龄津贴等老年人福利待遇五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包头民政数字化平台,实现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建成全市社会救助智能申报平台,申请家庭直接通过微信自助申请社会救助业务,打通联接群众“最后一公里”婚姻登记业务通过网上、电话预约,切实方便群众。

3.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一是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印发《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包头市的实际,对我市9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10家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的命名进行认真的复核上报。以示范嘎查村(社区)为试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全市大力推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基层事务管理,推进嘎查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健全嘎查村自治组织。通过2018年全市第十届嘎查村(社区)换届选举,全市526个嘎查村全部建立健全了嘎查村(社区)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嘎查村(社区)委员会和监委会等自治组织,同时还建立了村(居)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四会”。三是建立和完善嘎查村(社区)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嘎查村(居)民自治章程,嘎查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协商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党务、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健全。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能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及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发挥职能职责。四是推动依法治理。加强村规民约制度建设,全市已全部完成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以道德传承为基础,现行法律、政策为依据,建设村规民约制度。制定的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精神、法律理念,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约束村民言行,教育引导农村牧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2019年,确定了158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28家旗县区行业协会商会以及2015年7月以后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包头市民政局对脱钩任务、程序等作了详细讲解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关于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确定了382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其中379家全部完成脱钩,3家暂缓脱钩,并已通过自治区脱钩工作回头看核查)、110家旗县区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2020年9月23日,全市脱钩工作全部完成。六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收费治理工作。举办了两期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工作培训班共培训230家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反馈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均为会费收入无行政事业性收费经排查,旗县区社会团体没有收费情况。市本级社会组织内,共有30家社会团体有收费情况。从会费收入情况看,全部设置了四级标准。全部设立专账并对会员公开会费使用情况。

(三)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严格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一是我局切实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直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备案等提出明确要求。工作中严格把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对上报市政府请示报告类文件出具合法性说明共31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做好与自治区废止、失效文件的衔接工作的通知》、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相关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对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包括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件,本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

2.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依法决策。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我局狠抓建章立制,先后建立或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根据《包头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结合局实际,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包头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落实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包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包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每年两次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2020年,依法给予包头弘雨稚慧职业培训学校暂停营业、限期一个月整改的行政处罚,取缔了“新天地教会”、“内蒙古云霓汉服社”、“包头市云霓汉服社”云霓汉服社”、“包头市承华汉服社等非法社会组织,并在门户网站和包头市社会组织公众号进行公示。启动包头市茶业协会等94家社会组织撤销程序,其中83家已正式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在民政门户网站及内蒙古晨报进行公示。向社会公示了357家未年检社会组织名单三是在祭祀节日期间,我局组织各旗县区殡管所及辖区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市内五区殡葬市场进行督查执法检查活动。通过节前的执法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用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了祭祀期间殡葬用品市场的稳定。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监督员、执法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好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普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做好局机关执法科室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及证件申领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及市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行动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民政门户网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慈善捐赠等热点问题,普及《慈善法》《志愿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众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有序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指导旗县区民政部门印制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认定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宣传资料,通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进行宣传;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社会救助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从而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三是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为目标,履职尽责,稳步推进,有力服务全市“六稳”“六保”大局。围绕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实施“三个确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兜牢底线,采取疫情期间低保审批不中断、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等手段,确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救助及时通过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确保群众临时性困难得到及时救助。确保应救尽救通过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截止3季度,我市城乡共有23888户,36743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临时救助7338人次,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7092万元。围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重点实施“三个推进”,确保基层运转高效。推进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率先在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提供了有力的队伍支撑。同时,全面部署第十一届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摸底调研和离任审计,为全市第十一届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推进基层减负增效有序实施。认真贯彻民政部等6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指导各地为社区减负增效,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真正实现为基层减负。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街道社区“小网格”带动社区“大服务”,坚实的社区网格服务体系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上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将进一步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保市场主体”任务围绕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履行“三个”提高,确保市场主体活力不减。提高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包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全市20%的社区都要建成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急、助行、助医及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健康和安全。帮助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减轻疫情造成的影响,今年已发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资金105.2万元。着力解决养老、殡葬领域企业发展困惑,盘活资源、扩大内需。提高资金保障力度。沉着细致应对中福在线停销后续工作,探索创新福利彩票销售新模式,努力筹集福彩公益金,支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为促进就业、增强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民政贡献。

四是社会组织有效应对疫情平稳健康运行出台《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等12个文件,分别对各业态社会组织提出防控工作专项要求。号召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帮助慈善组织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工作发出倡议。指导公益类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防控。对教育类、卫健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参与防控给予工作指导,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工作。与市发改委出台《关于全市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支持和服务会员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动社会组织复工复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包头市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年底开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组其他成员通过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及不定期开会安排部署工作、审核分管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一览表等措施,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召开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加强新时代民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每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上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2.接受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提供所需清单。先后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网站、公众号维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内容,如在门户网站上对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对部门预算报告进行公布二是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及时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三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依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办理,及时予以答复,切实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民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5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10件。2019年2件B类转办件,受法规、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已转为C类件,通过与代表和委员沟通交流,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1.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一是深化“诚信之城”建设,开展失信问题治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于诚信良好的协会,不断扩大“容缺受理”范围。二是报送信用信息4286条,其中“双公示”事项146条,行政许可146条,城市信用监测135条,容缺受理13条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三是年内将全市2216家社会组织信息录入自治区社会组织信息信用系统。

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时效性,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制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和企业改制等方面。通过认真办结信访案件,使90%以上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95%以上,民政信访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动员指导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为医护人员提供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引导我市社会服务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及一线医护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并在民政门户网站向全市公告推荐9家社会组织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单位,免费开通了心理援助电话和快手公益直播,为广大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缓解广大市民紧张情绪,及时解答疏导市民长期在家易产生的身心困惑。

3.增强学法效果,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包头微学习”“包头普法”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参与《法宣在线》学习及学法考试,将干部职工培训中的“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注重考察干部依法执政、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建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举办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将《法宣在线学法考试》成绩以及拟选任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意识形态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举措。为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特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工作计划,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为民政系统全体党员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有效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按照《实施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推进民政领域重点立法。推动《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三是加大民政自身队伍建设,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的法治意识。用民政法律法规来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行政审批、行政程序、行政处罚法定化,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追责有据可依,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四是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考核,积极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五是引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落地包头,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形成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医养康养智慧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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