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通知》要求,对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内容分解表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一是落实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落实《2019包头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下达后,局主要负责人利用局务会议,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汇报,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将我局承担的法治政府考评指标及时分解,确保每项指标责任到科室,相关责任科室认真对照指标,强化措施,推进落实。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上报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二是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保密法进行了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观看庭审,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公务员在线学习及法宣在线学习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颁行时间节点,开展了殡葬管理宣传、旧物回收公开募捐箱投放仪式等主题活动。参加了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通过《法治第一线》以案说法栏目宣传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宣传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较好成效。三是优化服务,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成立了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局,明确了其职责权限,并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工作人员进行审批授权。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在2018年度年检中推行网上初审,建立“容缺预审”机制,社会组织可在填写承诺书后,由社会组织管理局先行受理和审查,为社会组织开通了“绿色通道”。上半年采取“容缺预审”共办理项业务17件,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方便。
(二)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我局切实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直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备案等提出明确要求。工作中严格把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2019年党组规范性文件共备案1件,对上报市政府请示类文件出具合法性说明共30件,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平台上进行了备案。二是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我局狠抓建章立制,先后建立或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根据《包头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结合局实际,制定了《包头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落实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秩序整治工作,全市清理违法违规设置公开募捐旧物箱1565个,对3家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处罚,对1家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建议书,取缔1家非法社会组织,撤销登记35家民办学校。在祭祀节日期间,市殡管处与各旗县区殡管所及辖区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市内五区殡葬市场进行督查执法检查活动。通过节前的执法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用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了祭祀期间殡葬用品市场的稳定。二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同时对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普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等4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我局相对集中到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管理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立了包头市民政局“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即包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纪律等;“两库”即包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民间组织、养老机构名录库,明确了执法人员姓名、行政执法证号、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联系电话以及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识别号等,实行双向抽号检查,确保随机性和公正性;“一细则”即包头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和养老机构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工作依规按序开展。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一是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100%社区、嘎查村已建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传承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全市共有社工机构53个,建立“容缺预审”机制,为社会组织领域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制定出台《包头市社会组织协商意见》《包头市“三社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1个旗县区、1个街镇、1个社区及3个社会组织为试点单位。出台《包头市行业协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经自治区民政厅审核,确定169家行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协会商会。正在积极推动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及收费治理工作。积极与市社科联协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网络社团的监督管理。出台《包头市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倡导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我局印发《包头市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包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总结》,确保诚信先行、构建信用文明包头。2019年我局共报送信用信息6465条,其中“双公示”事项78条,行政许可78,行政处罚0条,社保低保人群6414条,城市信用监测2条,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三是接受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每年都非常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依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办理,及时予以答复,切实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市民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2件。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完毕,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A类答复为7件,B类答复为2件;政协委员提案A类答复为6件,B类答复为1件,协办意见已经发函至主办单位。先后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网站、公众号维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内容,我局认真梳理公开事项,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如在门户网站上对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对部门预算报告进行公布。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时效性,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和企业改制等方面。通过认真办结信访案件,使90%以上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95%以上,民政信访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员调解作用。2018年至今,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员,对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情感调解等工作,健全依法化解纠纷调解机制,减少离婚登记1700多对,明显减少了离婚登记数量,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民政业务工作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越来越处于政府民生工作的核心地位。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良好的环境。长期以来,大部分民政干部只忙于事务性工作,开展民政工作法制化缺少理论研究,不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民政的问题。二是执法机构建设滞后,今年8月,机构改革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根据科室合并和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工作科室和成员,将政策法规科和办公室合并,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制建设工作,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主要表现在埋头于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从民政依法行政依据看,相关的规章制度日益增多,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尚未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民政自身队伍建设,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的法治意识。用民政法律法规来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行政审批、行政程序、行政处罚法定化,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追责有据可依,减少民政工作的主观随意性、盲目性,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