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 2019-06-19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

一、起草背景

(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2000年起,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8年底,全市户籍人口总数达222.23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5.1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3%,80岁以上老年人口6.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100岁以上老年人43人。老龄化率高于自治区、国家平均水平,老年人口呈现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的发展态势。

(二)养老服务不平衡。近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虽已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但是,还存在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居家、社区及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存在设施少、场地小,服务功能少、设备简陋、资金不足、专业护理人员短缺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国家、自治区出台了指导意见。年初以来,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建立自治区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54号),从如何解决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二、主要内容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共计18条对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其主要任务部分重点阐述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改革、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发展老年教育、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等内容。扶持政策部分主要明确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保障政策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保障措施部分主要是明确了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推行标准化管理;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政策及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是从资金支持、养老服务场地保障、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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