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制定《包头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公示制度。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积极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3年度年终述职过程中,围绕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述法。
(二)依法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1.落实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现依职权类事项共79项,其中行政处罚7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全力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广“一网通办、掌上办、一次办、免证办、容缺受理”等行政审批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28项,“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4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项,“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7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项。
3.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走访业务主管单位制度、工作调度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形成监管合力。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以规范、标准、倡议等形式对行业进行规范和约束,129家行业协会制定了自律公约。印发了《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包民发〔2023〕19号)为进一步巩固“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累计减免会费314万元,惠及企业802家,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部分协会通过开展“诚信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选树行业典型,引领诚信建设。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约谈负责人2人次,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个。
4.优化民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开发社会救助定期报告APP,实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脸识别自主签到,进一步提高了救助精准度。二是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着力解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问题,努力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以及开通婚姻登记网上和电话预约,避免“扎堆登记”,切实方便服务群众。三是推广使用“指尖办”“网上办”社会救助系统,为困难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简便易行的自助申请低保渠道,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进度查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四是开展商协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收集市级商协会自查表123份,旗县级商协会自查表81份。指导115家社会组织制定公布了自律规范。在全市社会组织部署了“双招双引”,向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印发了《关于积极助推“双招双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倡议书》。
(三)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制度。一是执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直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备案等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本局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按照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对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件(继续有效11件,修改2件,废止3件);本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7件)。
(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今年,完成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合同和协议,对上报市政府请示报告类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共22件。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机制,完善了《包头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制度》。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至少两名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参与执法,并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执法约谈和实地调查全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二是组织新一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现已有22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今年组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考试,7人通过考试。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履行部门工作职能,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收到全国民政信访系统和内蒙古信访平台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共8件,局长信箱、网上信访25件,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接到平台派发工单61件,发布智能知识库15条,均已答复和办结。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公开权责清单、普法责任清单等;建立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机制;围绕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内容,如在门户网站上对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等。二是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及提案,自觉接受监督。今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在作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审查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决策前,严格按程序要求通过包头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包头)”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八)多措并举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治培训重要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律法规等内容集中学习5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开展了党务干部培训班2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利用重大节假日、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殡葬、婚姻、社会组织、基层政权、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慈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向社会开展民政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民政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定期梳理民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有关文件和条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归档和评查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加大民政领域普法力度。围绕民政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执法普法“清单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宣传内容,贴近民政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工作,将执法与普法过程紧密融合,切实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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