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 2020年度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分配情况公告

发文时间: 2021-01-27 资料来源: 规划财务科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公益、社会工作以及相关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2104.43万元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资金分配情况

(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265.23万元

2020年自治区补助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265.23万元,由市民政局统筹相关资金,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资助养老服务发展资金447万元

202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资助养老服务发展资金44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旗县区养老服务项目其中昆区12万元、青山区35万元、东河区60万元、九原区115万元、石拐区45万元、白云区30万元、土右旗10 万元、固阳县95万元、达茂旗45万元。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责任保险等资金1001.59万元

自治区根据我市养老机构申报情况共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责任保险等资金1113万元。按照自治区补贴标准,拨付各旗县区1001.59万元,由旗县区拨付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906.44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51.73万元,责任保险等资金43.42万元。结转111.41万元于2021年统筹使用。

(四)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资金105.2万元

自治区补助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资金105.2万元,根据各旗县区民办养老机构疫情期间的情况,全部分配补助各旗县区民办养老机构,其中昆区18.3万元、青山区11.57万元、东河区38.13万元、九原区29.65万元、石拐区0.52万元、白云区0.18万元、固阳县3.66万元、高新区3.19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资金分配情况

(一)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3万元

自治区下达23万元用于补助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分配给达茂旗,用于该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备更新和改造

(二)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养治教康”项目20万元

自治区下达20万元用于补助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养治教康”项目。分配给包头市儿童福利院,用于该院的“养治教康”项目的开展。

三、残疾人福利类资金分配情况

自治区补助我市22万元支持精神病人康复福利项目。将此项资金分配给昆区和青山区各11万元,用于购买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

四、社区福利性公益服务类资金分配情况

自治区补助我市社区福利性公益服务项目资金33万元,用于购买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将此项资金分配给青山区13万元、达茂旗20万元,用于购买社区福利性公益服务项目。 

五、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类资金分配情况

(一)五社联动项目资金60万元

自治区补助我市五社联动项目资金60万元,用于推进全市五社联动工作。此项资金分配给昆区、青山区、达茂旗各20万元。

(二)志愿服务项目资金16万元

自治区补助我市志愿服务项目资金16万元,其中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11万元,遴选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万元。上述项目由市民政局实施,资金全部留存市民政局支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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