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务公开制度要求,由包头市民政局编制。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包头市党政大楼主楼三区D区,邮编:014010,电话:56186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包头市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包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进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626条。全面公开权责清单目录。围绕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文件、救助补助标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围绕做好财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按要求主动公开了包头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和决算公开报告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围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利用包头市民政局网站和“包头民政”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开展宣传,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年内没有发现涉及全市民政系统的重大舆情。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情况
包头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包头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制度要求,每年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实时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规范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印发了《包头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已在政府采购网中集中公示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此,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配备一名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工作信息制度,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发布编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进一步加强普及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各媒体等载体宣传民政政策法规、便民政策,不断提高公众对民政工作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