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包头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凯峰兼任,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包头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在公开目录中设置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权责清单,内容全面完善。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编制了《包头市民政局制度汇编》,包含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分别向民政厅、市委信息处、市政府信息处等报送各类信息1102条,包含低保、养老、优抚、退伍士兵安置等所有民政业务的数据、概况、进展,分别发表在《政务信息》、《改革信息》等信息简报上,同时,积极向市电视台、电台、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内蒙古晨报、包头信息网等各类媒体报送工作稿件,各类媒体累计报道各类民政信息240余次。通过民政自身门户网站发布了民政各类信息356余条,及时准确的向公众公开业务,方便公众了解情况,与包头晚报合作创办《民政周刊》,以每周四版的样式报道民政业务,各类民政动态,结合近年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进行阶段性公开。在坚持和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同时善用政务公开的其他载体,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
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审批大厅民政窗口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如印发了《便民服务指南》手册,其中包含了所有民政职能科室的业务范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与群众办事息息相关的有效内容。
二是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4月上线“行风热线”广播平台,10月召开“7.19”洪涝灾害媒体通气会。与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刊载民政工作内容,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是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内容,我局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梳理出涉及民政工作共四方面内容,均按照要求公开事项名称、依据以及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是民政福利园区建设项目,在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已将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信息在民政门户网站、政府重点公开,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已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已将民政福利园区项目建设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民政重点工作、2018年民政改革任务中,形成工作台账定期向市政务相关科室、市政府改革办报告。
二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按照《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规定,对低保对象采取“二榜五地”公示办法,各旗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均建立长期公示栏和临时公示栏,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月人均收入、拟保障人口、月保障额等进行公式。同时,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上对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各旗县区民政局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一个大厅联审联批听证会,实现三级联审、多方参与、按标施保、民主评议、面对面的现场办公。
三是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及时将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7月19日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共向市委总值班室、应急办、市政府办报送灾情快报54条。向新闻媒体发布灾害信息3条,《民政周刊》两期专刊报道受灾、救灾情况,8月召开关于洪涝灾害救灾工作情况媒体通气会,向社会大众公开发布受灾情况。
四是政府采购领域。已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按照要求,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进行收费。
五、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市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处的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此,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配备一名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工作信息制度,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发布编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进一步加强普及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各媒体等载体宣传民政政策法规、便民政策,不断提高公众对民政工作认知度。
2018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民政局 填报时间:2019年2月14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共计1条) | 市民政局 | 1102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市民政局 | 4条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市民政局 | 20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建设 | ||
1、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 | 市民政局 | 0条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市民政局 | 378条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市民政局 | 0条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市民政局 | 0条 |
5、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 | 市民政局 | 0条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舆情为1次) | 市民政局 | 40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市民政局 | 305次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市民政局 | 0次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市民政局 | 0次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市民政局 | 0次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市民政局 | 0次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市民政局 | 4篇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市民政局 | 0次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市民政局 | 0次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1、当面申请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2、传真申请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3、网络申请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4、信函申请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二)申请办结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1、按时办结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2、延期办结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三)申请答复数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2、同意部分答复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5、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7、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市民政局 | 0件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市民政局 | 0件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市民政局 | 0件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市民政局 | 0件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市民政局 | 0个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市民政局 | 1个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市民政局 | 2人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市民政局 | 0人 |
2、兼职人员数 | 市民政局 | 2人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市民政局 | 0万元 |
八、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市民政局 | 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