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鹿城书画院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一百二十一)

发文时间: 2026-07-21 10:30 资料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石佳玉,女,1992年7月28日生,汉族,群众,大专,拟任包头鹿城书画院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王燕,女,1988年8月26日生,汉族,群众,大学本科,拟任包头鹿城书画院副理事长。

3.范小龙,男,1988年10月14日生,汉族,群众,大学本科,拟任包头鹿城书画院执行机构负责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7月2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包头市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楼D0325房间(邮编:014060);联系电话:0472-6668598,6668595;信箱:btsgj_180306@163.com。

          中共包头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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