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一百二十三)
发文时间: 2026-07-21 14:15
资料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李红霞,女,1968年7月7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拟任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兼法定代表人。
2.马晓玲,女,1968年3月12日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专,拟任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3.马建华,女,1965年6月14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拟任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4.董先芝,女,1965年5月28日生,汉族,群众,大学,拟任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5.刘红,女,1969年3月14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拟任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7月2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包头市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楼D0325房间(邮编:014060);联系电话:0472-6668598,6668595;信箱:btsgj_180306@163.com。
中共包头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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