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消费者协会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一百一十三)

发文时间: 2026-07-15 16:53 资料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任新华,男,1968年7月20日生,汉族,群众,大学本科,拟任包头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兼法定代表人。

2.祁莹,女,1973年12月10日生,汉族,无党派人士,研究生,拟任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3.马存宝,男,1974年2月11日生,汉族,群众,大学,拟任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4.刘东,男,1971年10月11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拟任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5.李晓林,女,1978年5月18日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拟任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6.宣小建,男,1976年7月6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拟任包头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7月21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包头市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楼D0325房间(邮编:014060);联系电话:0472-6668598,6668595;信箱:btsgj_180306@163.com。

            中共包头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