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天人合一”非法组织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4-10-22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
经我局调查核实,“天人合一”非法组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决定对“天人合一”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包头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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