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包头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4-07-11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度,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的规定,包头市民政局拟就《包头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市党政大楼主楼D301会议室(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
二、听证事项
制定规范性文件《包头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条件
(一)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都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7:00。报名时公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告知姓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二)听证会参加人数不超过30人。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下报名地址:市党政大楼主楼D325办公室。联系人:李璐、周伟;联系电话:0472-5618598。
(二)线上报名邮箱:btsgj_180306@163.com,发送邮件应注明“听证会报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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