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民政成就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安排。“十四五”期间,包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将社会救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措施》《包头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包头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包头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 包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健全。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照料服务;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大力推行在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更好发挥“兜底的再兜底”功能;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推动专项救助向更多困难群众延伸。
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建立健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工作机制,依托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录入、监测预警、核查处置、转办推送等工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主动发现网络,通过民政助理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工作力量定期对困难群众开展主动排查,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救助、跟进帮扶,打造“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帮扶、结果反馈”的工作闭环,形成分层分类与精准高效救助格局。目前,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4.68万名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
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合理调整低保标准,实现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统筹衔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85元和661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15.3%和16.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95元和884元,分别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92倍、1.34倍;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59元和1453元,各项标准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服务类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十四五”期间,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遇困群众 21.7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4亿元。
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显著提高升
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实现低保申请“一城通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在“家门口”享受低保救助,690名困难群众通过“一城通办”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切实提高群众申请低保便捷度。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指导各旗县区依托苏木乡镇(街道)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通过数据平台统一进行信息核对,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实现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一张表单、一套资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线下联动“一次办”,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受益群众达3.6万人。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兜底有力
印发了《包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常态化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优化细化政策措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已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累计保障已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8.1万人次。
下一步,包头市民政局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推动共同富裕、服务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救助机制、拓展救助内容、提升救助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切实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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