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来我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
发文时间: 2025-07-18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7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张天顺处长一行到我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九原区、达茂旗等地,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地名命名更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等情况,实地查看了地名标志标牌设置情况。
7月16日下午,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市民政局汇报了相关情况,市委编办、市民委、市公安局等14个市区划地名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旗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区划地名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街道代表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立法建议。7月17日上午,调研组在达茂旗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达茂旗编办、民委、公安局等旗区划地名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达茂旗、白云鄂博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以及乡镇街道代表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立法建议。
调研组指出,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上位法规定,完善我区地名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调研组将充分吸纳多方意见,进一步优化草案内容,确保新规定符合地方实际,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切实提升地名管理水平,让区划地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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