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社会民众关注和参与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养老服务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或超期使用等问题。
2.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开展非法集资或养老诈骗活动。
3.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存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隐患问题。
二、举报内容
举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隐患问题线索,请注明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名称、地址、存在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情形等详细情况。
三、举报方式
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可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
1.举报受理地址
包头市民政局和各旗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举报受理电话
四、奖励标准
1.对举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或超期使用情形的,给予300元奖励。
2.对举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开展非法集资或养老诈骗活动情形的,给予500元奖励。
3.对举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按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五、奖励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仅对最先举报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提供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隐患线索和相关证据,共同构建养老领域安全环境,守护老年人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市和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借举报之名骗取或者冒领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头市民政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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