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民政干部谈落实】(三)

发文时间: 2024-08-12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办公室

编者按:改革扬帆风正劲,击鼓催征再出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的一项项充满温度的民生举措,在包头民政系统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贯彻落实好全会关于民政领域的改革部署。

现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民政干部谈落实】专栏,刊发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刻感悟与思路举措。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包玫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新时代新征程上,作为民政干部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干事导向”,走好“问”民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要重视什么、关注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在党的光辉历程中,每一项改革举措都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心就在人民的“呼声”中,为回应人民“呼声”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社会救助工作要秉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思路,深刻领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真谛,以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发力点”,将困难群众的“需求清单”变为工作改进的“任务清单”。要始终坚持与党同行,筑牢心中“灯塔”,因地制宜制定出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在“问需于民”中把准社会救助工作方向,让困难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郑建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等改革举措,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系统部署。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幸福鹿城·颐养包头”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顺应广大老年人在家养老的传统习惯和愿望,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二是以老年人助餐服务专项行动为抓手,带动发展助医、助洁、助浴、助急以及上门康复护理等服务。三是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形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带社区服务站链接小区服务点到老年人家庭的服务网络。四是分层分类有序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实现兜底服务保障有力、普惠服务人人可及、高端服务充分供给目标。五是持续挖掘养老、旅游、农副产品、蒙中医药等方面资源,搭建行业交流、供需对接、多方合作的服务平台,汇聚各界力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品质。

  市民政局共青团支部委员会书记  陈晓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作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我将自觉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作为民政青年干部,我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全局性、政策性等特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和谐的职责作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六条原则,敢涉险滩、敢啃硬骨头,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民政财务工作。作为团干部,我将积极发挥共青团引领青年思想、服务青年成长、凝聚青年力量的重要作用,迅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履职、不辱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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