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实现连续七年提标
发文时间: 2023-12-06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023年,包头市民政局按照自治区“民生实事项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任务,经2023年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提高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实现了七连增。提标后,城镇低保从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882元,农村牧区低保从每人每月629元提高至661元,保障水平处于自治区中上游,新的标准从2023年1月起执行。截至目前,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遇困群众约3.9万余人,支出救助资金约2.06亿元。
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等救助保障标准是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手段,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更加有形有感、有力有效,使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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