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书记、局长
刘丽萍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志刚
协助刘丽萍同志工作。分管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养老服务中心、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陈军
协助刘丽萍同志工作。分管人事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文杰
协助刘丽萍同志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兴玉
协助刘丽萍同志工作。负责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一期)项目工程在建项目和后续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办。

二级调研员
李永君
协助任志刚同志工作。负责福利企业改制工作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等。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继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